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
Statement on Internal AML/CFT Control
謹代表菲商菲律賓首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(台北分公司)聲明本公司於民國111年1月1日至民國111年12月31日確實遵循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相關法令,建立內部控制制度,實施風險管理,並由超然獨立之稽核部門執行查核,定期陳報總公司之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。經審慎評估,本年度各單位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及法規遵循情形,均能確實有效執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