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業金融放款業務
外銷廠商短期台幣放款
1.
對象:
凡在本行辦理出口押匯、出口票據託收及外匯存款之客戶。
2.
期限:
最長不得超過一年,每筆最長不得超過180天。
3.
用途:
外銷產品,在產製銷售過程中所需原料之週轉金。
4.
擔保品:
借款人信用卓著或殷實可靠之保證人,必要時應提供本行認可之擔保品。
5.
還款辦法:
以外銷產品出口押匯款償還貸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