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業金融放款業務 

 

國內遠期信用狀購料融資

 

1. 對象:
 
  • 凡依法登記之工商企業,並經信用評估合格者。
2. 期限:
 
  • 最長不得超過180天。
3. 用途:
 
  • 向國內採購原物料、器材、零件等。
4. 擔保品:
 
  • 視個案酌情訂之。
5. 還款辦法:
 
  • 信用狀申請人應於匯票到期前一日,將票款交存本行備付,或於墊款到期日償還本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