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業金融放款業務
貼現
1.
對象:
凡登記合法、納稅完妥之廠商,並經信用調查合格者。
2.
期限:
最長不得超過180天。
3.
用途:
對於交易產生之遠期匯票本票予以短期週轉金。
4.
擔保品:
應提供財政部公佈「銀行辦理票據承兌保證及貼現業務辦法」之合法票據,必要時仍應提供本行認可之擔保品。
5.
還款辦法:
憑到期之承兌匯票或本票提示付款償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