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業金融放款業務 

 

一般週轉金貸款

 

1. 對象:
 
  • 凡登記合法、納稅完妥之廠商,並經信用調查合格者。
2. 期限:
 
  • 最長不得超過1年。
3. 用途:
 
  • 用於營運本業之週轉金。
4. 擔保品:
 
  • 變現性較大之動產與不動產。
5. 還款辦法:
 
  • 分期攤還或到期一次清償。